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外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11

为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关于启动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我院让各专业学系根据各相应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各相应专业2019届毕业论文的查重方案。

各专业都分别从抄袭行为的界定与认定,检测对象,检测工作流程,检测结果的性质认定及其处理和其他事项等五个方面给予了可操作性的明确且具体的界定。

我院综合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及查重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查重对象

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拟参加答辩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查重操作流程

1.学生有两次免费查重机会,都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毕业论文正式答辩前,具体检测时间由各学系根据本学系论文工作安排和学生需要的论文修改时间来定。

2.第一次检测:学生上传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后的设计(论文)至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

3.指导教师登录系统查看所指导学生的查重结果,并根据论文查重结果给出相应处理意见。

4.第二次检测:第一次检测文字重合率≥30%的学生论文,需进行二次检测。学生在第一次检测后根据导师意见修改并经导师审阅最终定稿后,将论文上传到查重系统,系统管理员对系统的查重结果进行人工筛查。

5、学生必须在本学系通知的时间内将本人论文上传查重,不允许接受逾期学位论文的查重。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必须经过查重检测,方可进行答辩。

四、查重结果处理

1. 总文字复制比(查重率)<30%的论文,且导师审阅通过,可直接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 第一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查重率)≥30%的论文,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定稿后进行第二次检测。

3. 第二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查重率)30%的论文,为检测不通过,取消当年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资格。

五、附则

1.本办法自2019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起实行,适用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抄袭行为的检测及处理。

2.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