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6

关于开展暨南大学第十七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实践教学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决定启动暨南大学第十七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要求
 1.在编教师及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原则上主要面向“本科教学核心团队”成员。
 2.申请人作为项目第一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
3.尚未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二)改革内容
    针对新时期创新人才培养以及本科实践教育模式和实践教学各环节开展的改革与实践,如:
1.校内外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标准研究;
2.实践教育模式创新;
3.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实践;
4.实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改革;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6.各类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与实践;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与管理等。
   (三)研究时限:一般为一年,自立项公布之日算起。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实践教学专项)》(见附件1),于5月22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送所在学院(部)初审。
   (二)学院(部)审核后于5月26日前将《暨南大学第十七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交至行政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sun312569666@163.com。未列入各单位汇总表的申报材料或逾期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在认真做好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积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本期教改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二)咨询与联系
联系人:孙建莉、唐庆峰; 联系电话:85220033、85220034。
 
    附件:1.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书
          2.暨南大学第十七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5
 
 
附件1: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申报书
附件2:暨南大学第十七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教学专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