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选拔2015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04

关于选拔2015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以下简称《方案》)规定,学校决定进行2015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要组织相关师生认真学习《方案》,做好选拔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此次选拔培养对象为2013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各学院(部)申报名额为各学院(部)目前全日制2013级本科生人数的1%(国家基地班、省级以上名牌专业或特色专业的比例为1.5%,不足1人的按1人计)。
三、选拔条件
() 素质高,能力强,身心健康,富有求知、探索精神,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高外语水平,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8(理工医类)或4.0(文经管类)。
() 本科优异学生培养要顺应新时期人才培养要求,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对确有科研学术专长或创新潜质的学生,可不受学分绩点限制。
    四、选拔程序
() 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各学院(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和面试,在学校规定的名额之内,选出拟培养对象名单并在学院(部)内公示后报教务处;
() 教务处组织复核、面试,确定名单并公示;
() 教务处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五、请各学院(部)于522日下午5点前将选拔公示后的拟培养优异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并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址:行政办公楼212室,联系人:程珮,电话:85220034E-mailojwsjk@jnu.edu.cn)。
 
 
附件:
1.《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暨教〔200967号)
2. 2015年度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申请表
3. 2015年度暨南大学学院(部)本科优异学生拟培养名单汇总表
 
 
                                             暨南大学教务处
                                             2015428
附件1:附件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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