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清明假期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03

 

亲爱的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确保同学们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现将放假有关事项和春季生活的温馨提示告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 4月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二、假期及春季生活的温馨提示:
1. 春季昼夜温差变化大,常有冷空气来袭,天气渐渐转热,同学们一定要注意根据温差变化及时加减衣物,避免感冒。
2. 春季是传染疾病的高发季,同学们可以采用多种方法保证身体健康: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寝室洁净,科学饮食,尽量避免到流动人口密集的地方,身体若有不适应及时就诊。同时,建议同学们根据各自的体质、兴趣和爱好,适当参加一些体育活动,强健体魄,增强体质。
3. 春季是一年中气候最不稳定的季节,会引起人的情绪波动,易出现失眠、情绪不稳定、易发脾气、没有食欲、易疲劳等不适应的表现。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将自己的情绪调节至最佳:改变环境,让心情亮起来;身体调节,使你更放松;劳逸结合,让身心更健康;接触大自然,给情绪充氧;巧用颜色,摆脱不良情绪;欣赏音乐,让精神更振奋;饮食调节,让你更快乐。希望同学们在明媚的春光中拥有快乐的心情!
4. 同学们在宿舍要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妥善管理好自己的财产,增强防盗意识。春季风大,提醒同学们将放置在阳台上的植物搬回室内,注意固定好门窗,防止意外发生。在教室、实验室、研究室学习和工作时,要严格遵照各项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5. 清明节外出或回家的同学应注意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一定要准备好返程车票方可离校;同学们外出请向班长告知去向、并登记联系方式,离校超过24小时的要事先向辅导员请假。外出应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机动车,防止交通事故;不到治安状况复杂的网吧、酒吧、KTV、游戏厅逗留;不饮酒,严禁酗酒;不约见网友,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避免天黑后到校园偏僻无人的地方玩耍逗留,遵守好生活作息制度。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有亲友来访应提前在校外旅店、招待所安排好住宿;外出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的同学应事先向辅导员报告,加强外出期间的人身和财物等安全防范。
6. 放假前后,任何同学都不能以学生宿舍为代办点,从事旅游推介等商业活动,更不得在寝室存放各种用于销售的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有害的化学品;不得私自以集体名义(学院、各级团学组织、社团、班团)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个人出行旅游应注意旅途中的安全,乘坐正规营运车辆,遵守旅游景点的各类提示,不到一些未开发、危险地区游览。
7. 提倡文明祭祀,注意用火安全。扫墓时要注意防火安全,香烛、祭品要在指定区域焚烧。
 
 
 
                                               外国语学院教科办2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