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志敏教授讲座信息

来源:外语学院 发布时间:2015-12-23

讲座题目:“我是谁”:基于个人三种生命的现代文化构建

主讲嘉宾:黎志敏教授

主持人: 程倩教授

讲座时间:201512月30日下午3:00

讲座地点:第二文科楼100会议室

主办单位:外国语学院

 

嘉宾介绍:黎志敏,英语文学博士、中国文学博士后,广州大学英语教授,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文学方向学术带头人,研究方向为:现代文化与现代诗学。现任广州大学外语教育训练基地主任,现代文化(中西文化)研究所所长,现代诗学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客座教授,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兼职硕导,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英文杂志EPSIANS杂志执行主编。担任的学术兼职有:全国英语诗歌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外国文学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专家等职。曾于2001-2002年度在英国剑桥大学任访问学者,2008年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任美国国务院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20092月受邀赴美国宾西法利亚大学和美国圣母大学讲学。至今主持国家社科项目1项,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厅局级项目共5项,发表中英文专著4部,编译著5部,论文50余篇。

 

讲座摘要:从“共时”的视角来探讨“我是谁”的问题,可以直接回答说:我就是我,是当下的具体物质与精神存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身体的我,社会的我与理念的我。“身体的我”是个人的物质生命体的存在及其所具有的相关天然属性,是我的第一生命。“身体的我”的基本利益是其本身的存在及其天然潜能的充分发挥。“社会的我”是我在社会的存在,是我的第二生命。“社会的我”的基本利益在于与其他社会个体以及整个社会的良性互动,让个人实现最大化的社会价值,从互动双方或多方的角度来看实现双赢或者多赢,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看则是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理念的我”不仅是我对“身体的我”和“社会的我”的认识成果,而且还是它们的行为指南。“理念的我”的基本利益在于文化理念价值体系的完整、清晰。传统社会能够满足“身体的我”的基本需求,不过忽略了其潜能的开发。而在“社会的我”和“理念的我”两个方面,传统社会的人们的生活质量都很低。现代文化的建设目标,就在于最大程度地实现现代个人的福祉,让“身体的我”、“社会的我”和“理念的我”在现代文化体系中实现统一,获得完美的“共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