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1年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形式
由所在学院(部)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审核验收结果。
二、结题验收范围
暨南大学2011年立项的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已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不需要重复申请。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项目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实践总结、实物、视频、光盘、论文、案例集等)以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6月20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部);
(二)学院(部)组织3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对项目进行审核、检查,检查是否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及改革工作。每位专家须在相应意见栏给出意见并签字;
(三)由学院(部)填写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于7月1日前将汇总表及结题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18),电子版发送至sun312569666@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对各学院(部)结题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并公布验收结果。对于未提交任何材料的项目,学校将视具体情况撤消项目、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负责人在未来两年内申请、主持新项目的资格。
(三)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85220033。
附件:1.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3.暨南大学第十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4.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