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论言据性与合理性的连续体关系
讲座人:王全智博士(暨南大学)
主持人:杨才英博士(暨南大学)
时 间: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3:00-5:00
地 点:外国语学院一楼100室
讲座人简介:
王全智,男,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任职于暨南大学外语学院,研究方向为功能语言学、语篇分析、 语义学。主持教育部项目2项, 已在核心期刊刊物发表研究论文十余篇, 注重对现有语言学理论和概念重新审视,代表作有“再读索绪尔”、 “意义关系再探讨”、“论语篇的使成条件”、“可能世界、 心理空间与语篇的意义建构”、“也谈衔接、连贯与关联”等, 其中“论语篇的使成条件”被美国《语言学与语言行为摘要》( Linguistics and Language Behavior Abstracts)收录;“小句复合体与汉语复句的比对研究” 得到著名语言学家胡壮麟教授的赞许。
讲座摘要:
言据性(evidentiality)是一种语义范畴, 它允许说话人或者写作者表达其对于信息来源的态度。 言据性的表达往往可以通过使用外置小句和评述性副词短语而达到。 W. Chafe指出言据性可以分为五种,分别是信仰、归纳、 感知觉证据、听说证据和演绎。合理性(legitimacy) 是指说话人或者写作者为了树立和培养受话人和读者对于该语篇或者 话语的信任而采取的各种手段,由T. van Leeuwen提出。Van Leeuwen把合理性手段分为四种,分别是权威化、道德评估、 理性化、神话创作等。 这四种合理性手段又可以再度细分为若干类小的策略。我们认为, 无论是言据性还是合理性都涉及说话人或者写作者对于语篇信息真实 程度的态度, 二者的目的都是为了增加受话人和读者对于语篇的信任程度。因此, 二者之间是连续体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 合理性是对言据性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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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语言学术沙龙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