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者:
现对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审查意见反馈的情况通知如下:
1、凡已提交省社科网络申报书的申请者,请及时查看反馈意见,并按意见内容修改申请书。“反馈意见”的查看方法:账号登陆后的首页中,点击左边“项目申报”栏目,点击“管理项目”,右边页面出现“反馈意见”(红色信封),点击进入即可查看。
2、如对项目进行修改,修改完一页内容后,先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并进入下一步”按钮,然后进入申报系统右上方的“确认提交” 页并点击页面中的“确认提交”按钮。
3、凡系统提交已超过两天,仍未显示“通过审核”或没有“反馈意见”,请检查(1)学校代码是否正确填写(10559);(2)填写完毕或修改之后是否重新确认提交。仍有问题请联系社科处。
4、凡已显示“已通过审核”的项目,即可提交纸质版,无需致电确认。
5、再次强调:(1)“项目负责人、主要参加者情况”一页当中的“预期成果”,指项目的最终成果,不含阶段性成果。项目结项时提交鉴定的成果,要求与项目申请表中填写的预期成果一致。(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项目、国家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央各部委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及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省社科规划特别委托项目子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2012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但可作为成员参与。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6、所有修改工作必须在9月4日17点前完成并确认提交,否则将无法审核提交至省社科规划办。
社科处
20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