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以下通知内容,组织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名额不限):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请各单位根据以下通知内容,组织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名额不限):
一、申报条件
1. 国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
2. 每年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的。
二、资助额度
1、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评选出的专家授予“重点引进专家”称号,并对获得批准“重点引进专家”称号的外国专家资助27万元的经费,用于专家的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的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
2、各聘请单位应为专家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必要的实验器材,能够为专家提供科研助手,并配套一定的科研经费。
3、对于获得批准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专家没有达到工作时间要求或规定水平的,或者项目完成后没能达到预期目标而未能通过外专局的审核,专家本人不再享有“重点引进专家”称号,拨付的“重点引进专家”经费亦从下一年度的聘请经费中扣减。我校的聘请单位下一年度将不再具备申报该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
1、《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需在封面“申请单位”加盖学院或直属单位公章)。
2、可附专家推荐信或外国专家学术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四、时间要求
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7月16日。
联系人:肖骏 方玲
电话:85221892
电邮:jasonxj@jnu.edu.cn
1. 国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
2. 每年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的。
二、资助额度
1、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评选出的专家授予“重点引进专家”称号,并对获得批准“重点引进专家”称号的外国专家资助27万元的经费,用于专家的往返国际旅费、在华期间的住宿、交通以及生活津贴或部分薪酬。
2、各聘请单位应为专家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必要的实验器材,能够为专家提供科研助手,并配套一定的科研经费。
3、对于获得批准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专家没有达到工作时间要求或规定水平的,或者项目完成后没能达到预期目标而未能通过外专局的审核,专家本人不再享有“重点引进专家”称号,拨付的“重点引进专家”经费亦从下一年度的聘请经费中扣减。我校的聘请单位下一年度将不再具备申报该项目的资格。
三、申报材料
1、《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需在封面“申请单位”加盖学院或直属单位公章)。
2、可附专家推荐信或外国专家学术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四、时间要求
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7月16日。
联系人:肖骏 方玲
电话:85221892
电邮:jasonxj@j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