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暨南大学人文社科实施“宁静致远”工程项目签约的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需签订《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二、三、四),按照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及任务书的具体内容开展项目研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研究项目项目任务书是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
2、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关于设立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并印发〈暨南大学科研培育与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暨科〔2009〕29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等相关文件(见附件五),仔细阅读任务书中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任务书。
3、项目任务书的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应与项目申报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内容保持一致。
4、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完成的《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在2012年6月20日前报送学院签字、盖章并汇总,各学院于6月21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项目承担单位意见的纸质任务书交至我处610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社科处邮箱。
联系人:黄晓燕 联系电话:85220039
E-mail:okywk@jn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