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

来源:外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2-05-17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暨南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及《暨南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全体委员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现把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暨南大学授予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了解具体要求,详见暨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学位办规章制度栏目。

二、重点提醒:

1、我校的课程考试及国家统考的有效年限:自资格审核通过之日起,6年内有效。资格审查前3年在我校修读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所获得考试成绩予以认可。资格审核日期,为申请人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完成注册、照片及指纹采集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日期(信息网中查看申请状态栏目可查询资格审核时间)。

2、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注意不是在成绩最长有效年限的6年后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3、全国统考的要求和相关事项:请阅读和参考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每年公布的《关于做好****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重点: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报名全国统考的外国语语种,须与学校相应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同;通过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必须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三、符合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条件时,申请人须及时主动联系学院进入学位论文撰写流程,超期申请无效。

特此告知。

                                                                  外国语学院 

                                                                 202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