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暨南大学“协同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4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下简称“协同创新计划”)的推动性和引导性特点,即国家按照“先期组建、充分培育”的原则,每年按照一定数量和规模,择优遴选出一批国家协同创新项目,形成分层次实施的体系。为加快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的组建与培育,进一步推动协同单位间的实质性合作,培养一批有前期成果的协同创新团队,更好地为我申报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作支撑,社科处将设立“协同创新团队项目”,支持一批跨单位跨领域的研究团队建设(以下简称“团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原则
支持范围:团队项目支持以高等院校、政府部门和事企业单位为主体,围绕人文社科设立的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为建设核心,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明确的创新目标和较强稳定性的创新研究团队。
支持原则:创新研究团队建设遵循“择优资助,目标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以经费资助为引导,以促使牵头单位与协同单位的实质性合作为目标,培养和造就一批跨单位跨领域的研究团队,为申报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做准备。
二 、申请条件和支持的重点
1、 团队项目带头人应是我校协同创新中心研究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水平在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研究群体中有凝聚力;全面组织、落实团队的研究工作。
2、研究团队应以我校人文社科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在中心的各协同单位间组建具有合作基础和潜力的研究集体(5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合作研究领域,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创新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其核心成员(3人以上)须来自不同的协同单位。
3、研究团队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应以所依托协同中心的某个建设任务为重点,紧密结合中心的未来发展目标和计划,对照中心的类型,围绕着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面向区域发展之一展开。重点支持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和条件,具备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项目能力的创新研究团队。
三、申报要求
1、团队项目实行带头人申报制。团队带头人应如实填写《暨南大学“协同创新”科研团队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经所在依托协同创新中心审核后,一式5份(含电子版)报社科处。
2、学校对每个团队给予30万元经费的支持,首期拨付不低于50%。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团队的代表性成效再给予滚动支持。
3、所依托的协同创新中心根据申报团队的研究方向,对照本中心的建设计划和目标,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签章后上报社科处。
4、社科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团队材料集中评审,择优立项。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联系人:罗嘉庆,电话:85228973,社科处612室。
 
                               社科处
                            201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