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26

 

更新时间:2013-6-24 10:08:53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学校各单位:

暨南大学第十四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外招生专项)、2012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专项)立项已有半年,为加强项目管理,切实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类型及范围

(一)检查类型

凡学校正式发文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自立项公布之日算起,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分为中期检查阶段自查两种类型。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凡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半年须进行中期检查;研究期限为两年的项目,每半年自查一次,一年时进行中期检查。

(二)本次检查范围

1.中期检查范围: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即第十四批教改项目(一年期)、2012年度教改项目(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中心专项)(见附件1),以及研究期限为两年、且有意向提前结题的项目;

2.项目自查范围:研究期限为两年的项目,即第十四批教改项目(两年期)、2012年度教改项目(外招生专项)(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根据《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770号)相关要求及立项时所填的项目申报书,检查是否按照项目总体目标与实施计划进行。

三、检查方式

(一)中期检查

1.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

2.由各学院(部)组织3名专家(具有正高职称)对中期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每位专家须在专家名单中确认签名;

3.学校随机抽查检查结果。

(二)阶段自查

1.项目组填写《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阶段自查表》(见附件4);

2.学校随机抽查检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单位组织教师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于712将项目检查表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办公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sun312569666@163.com,检查材料须同时存档于所在教学单位。

(二)联系人:孙建莉;   电话:85220033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阶段自查项目名单

3.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4.暨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阶段自查表

 

                                   教务处

                               2013年6月21

附件1: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