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属学校: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34号,下简称《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2013年度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将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随文下达到各申报单位(贵单位申报名额为 项)。重点招标课题不作限额内。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与有关管理规定者,将削减所在单位的后续年度的申报指标。 二、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广东省区域内2013年度课题申报的集中报送工作。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系统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在2013年7月12日前将审查通过的《评审书》与《申报汇总表》(须以学校名称或地级市名称命名,并以打包的形式发送)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并于7月15日前统一汇总报送纸质材料至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包括: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评审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meishuning@126.com,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及其他要求与去年相同,请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梅淑宁,电话:(020)37628271,传真:(020)37627742。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10房。邮编:510080。 附件:全国规划课题申报通知和附件.rar(附件不随文印发,请各单位按上述网址自行下载) 广东省教育厅 201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