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外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1-01-06

 

学院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地方有关通知和学校要求,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教职工2021年1月16日—2月28日放寒假,1月16日之前原则上不可离开广州。


    二、有关要求

   (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春节和寒假期间,教职工原则上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国(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聚集,减少不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离开居住地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报批报备;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的,学校将严肃处理。春节、寒假期间,三地五校区校园实行严格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不准入校。


   (二)切实做好寒假期间自我防护和健康管理。

   全院教职工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少流动、少聚集;适量储备必要防疫物资,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应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保持积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开展体育锻炼。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向学院和相关部门报告,采取居家观察或隔离措施,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具体工作事项

   (一)教职工离粤审批工作

    寒假期间教职工原则上不跨省长途旅行,严格管控人员出国(境)。确需离开居住地的,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系部负责人批准,再报学院办公室,呈学院党政一把手审批同意,方可成行。原则上只批准教职工赴直系亲属居住地探亲事项,跨省旅游、走亲访友事项不予批准。


   (二)恢复每日健康打卡

    寒假期间,教职工需坚持每日在健康打卡系统内打卡,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教职工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学院和所在居委会、社区卫生机构。


   (三)严格做好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粤人员管理。

    教职工由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居住地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和承诺,报学院审批后,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审批。教职工返回后应按照政府防控要求接受属地居委会、社区卫生机构的管理,境外返回的,应按要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