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1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及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1年年度检查工作现正进行中,请各负责人按如下要求,配合做好项目检查工作:
    1、项目进度检查。对所有在研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工作(名单附后),发现问题须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向科研部门及计划单位报告。对进展缓慢,阶段成果薄弱的项目,必须详细阐述原因,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和整改方案。对于已产出标志性成果的项目,可另写出1000字左右的介绍材料(材料内容包括成果发表、获奖、宣传推广和获得社会反响情况,以及已开展的调研及相关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将作为成果结项的信誉档案。
   2、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经费、是否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3、填写年检报告。名单所列的未结项目(含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必须填写年度检查报告。要严格按要求填写,特别是经费使用情况,不得胡乱编造。
    4、事项变更申请。项目进行中涉及各类的变更的,要及时申请报批,项目负责人要确保变更申请中所填事由的真实性。名单中凡是已经到期,且未能在年检结束之前提交结项报告的,必须提交年检报告,并补交重要事项变更表。
    5、对项目已经到期结项,并已完成者,请迅速提交结项有关材料(成果5份、内容简介3份,财务明细单2份),填写《结项审批表》(3份),以上所有材料电子档刻录光盘一式两份,申请结项。
    6、加大成果推广。为推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请各项目组及时关注《成果要报》征稿启事和刊发动态,做好优秀成果的投稿宣传工作。此外,2010年10月份,全国社科规划办在《光明日报》开设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刊成为宣传、推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成果的一个重要渠道,目前已正式刊发14期。请各项目组继续关心支持专刊,为办好专刊出谋划策、提供稿源。
     请各有关负责人按以上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11月28日前把《年检表》(及电子版)及有关材料1份报送我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基金使用效益和学风建设,年度检查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成果结项及后续经费的拨付,问题严重者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甚至撤销项目,敬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关注,认真对待。近年来全国社科规划办从严把好“出口关”,不断加大力度对在研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一般不予变更申请,并定期清理。
 
                                                                     社科处
                                                                   2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