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十条以及《暨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翟毅楠等3名学生2024年春季(2月23日至3月8日)一直未注册,也未办理请假等相应手续,已违反校规。
现对其违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4月9日至4月15日止),若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请书面或来电反映,受理单位:外国语学院教科办。地址:第二文科楼215室。电话:020-85220209。电子邮箱crystal@jnu.edu.cn。请提出意见的同志署真实姓名及单位,以便核实情况。
学号 姓名
2023104881 翟毅楠
2017055242 伍洁仪
2016056468 许诗选
特此公示
外国语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