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研究生院《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学位点研究生教学与学位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教学与学位专项工作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赵雯、卢远
副组长:梁瑞清、廖开洪、汤琼、余广庆、李洪、王宝锋、马利红、彭帆
组 员:李姜、肖瑶、牛若曦
(二)授课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须做好研究生教学和学位论文指导各项准备工作。
(三)教科办负责收集并指导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提前做好舆情的预判及化解方案。研究生辅导员协助处理,并发挥各类研究生组织的积极性,协助收集并协同解决研究生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与困难。对因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线上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学位点将尽力协助解决。需要接受治疗、医学观察或隔离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学校要求在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或康复之后进行补课。对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任课教师,学位点将协调其他教师代课,或者调整该课程的安排。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
(一)教学主要形式
鉴于目前疫情结束时间尚不明确,按照学校要求,结合疫情、校情和学情变化,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教学采取线下课堂教学,高级研修班采取线上课堂教学形式。
(二)教学组织实施
1.线下课堂教学
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课堂教学。
2.线上教学
任课教师需确定课程资源、教学方式及参加必要的线上教学培训。2月28日前,选定用于教学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或其他优质网络课程资源。若无可用的优质网络教学资源或者资源不足,可以采用雨课堂等远程教育平台进行线上教学,并事先参加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雨课堂等远程教育平台的培训。提前在网络平台上传教学需要的教学资料(涉密或违法、违规等材料不得上传)、发布课程教学安排、教学要求、课程考核要求等,积极做好线上试运行工作。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线上教学。
(三)教学工作时间安排
2月27日前,教科办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完成排课;
2月28日,研究生院将排课数据发送雨课堂等平台,线上授课试运行开始;
3月2日-3月12日,学生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完成选课;
3月1日前,任课教师提交教学形式统计表,教科办汇总后报研究生院;
3月1日(周一),正式开展教学工作。
(四)教学工作指引
1.研究生
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学位点、班级和课程群等各项通知,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并主动报告相关情况,积极参加学位点、导师、授课教师组织的线上线下相关学习和科研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1)注册
本学期开课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请学生本人携带学生证原件在3月1日上午10点至下午4点期间到南校办公楼2056室签到注册,注册具体要求参见《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注册工作的通知》。
(2)选课
3月2日-3月12日,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平台完成选课。选课结果和最终获得课程成绩的权限,以管理平台中的选课结果为准。
(3)学籍异动
休学、复学、恢复学籍、申请提前毕业、延期毕业等事项,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
2.研究生指导教师
请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职责要求,主动开展研究生管理和指导工作。
(1)主动积极联系所指导的研究生,实时掌握其健康、学习和生活等状况,并进行有效的关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院教科办。
(2)按培养目标和个人培养计划进度,督促学生认真做好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积极完成学校和学位点布置的任务。
(3)对于今年面临毕业的研究生,及时加强其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务必保障学位论文写作进度和质量。
3.课程授课教师
请主动履行研究生课程教学和保障课程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教学,保证教学效果。自3月1日开始,依照课表,正式开始教学工作。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
本学位点将参考《2021年学位申请、审核与授予相关工作指引》,做好今年研究生学位相关工作。
1. 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杜绝论文抽检不合格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根据论文完成情况,多批次开展学位论文预查重和正式查重工作。论文预查重前后,导师需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写作、修改等过程中与研究生持续互动,全程跟踪,提高论文中期检查效果。
2. 重点监控重复率较高的学位论文。对于“总文字复制比”≥30%且<50%的学位论文,由指导教师、论文质量监控小组结合核心章节文字复制比、论文原始资料情况,对学位论文中存在问题的性质进行认定作出同意论文送审或延期答辩的处理意见。若处理意见为同意论文送审,需申请人和指导教师签署论文质量保证书,方可送审。
3. 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50%的,学位点将不予受理本次学位申请。由于本次疫情影响的特殊性,在合理时间内,导师需全程跟踪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进度及情况,经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通过导师及质量监控小组严格审核,并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再次提交学位论文进行正式查重。
(二)学位论文预审查/预答辩
1.硕士学位论文须经过预审查或预答辩。不合格的论文坚决不外送,以保证本学位点的论文质量和学校声誉。
2.重点监控重复率高、预审查/预答辩意见较大的学位论文,必要时约谈导师,督促论文修改。预答辩委员不仅需对学位论文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等宏观问题提出调整意见,而且对格式、英文表达、标点符号等细节问题也需向研究生一一指出,加大审核力度,督促修改,在论文外送前把好质量关。论文质量监控小组把控论文质量后,方可送审评阅。
(三)学位论文评阅
1. 疫情防控期间,为缩短论文评阅周期,本学位点将采用“暨南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系统”进行电子评阅。
2. 加强评阅后的论文修改。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提出的学位论文的不足和缺陷进行修改,汇总在《暨南大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修改说明》,在答辩时汇报论文修改情况。质量监控小组、导师应对研究生的修改情况进行全程的跟踪指导和检查。
(四)学位论文答辩
1. 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论文答辩需现场集中答辩,仅官方要求不能回学校(包括不能入境)的学生,才可选择线上答辩。
2. 现场集中答辩时,应降低参加人员密度,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线上视频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应与线下答辩一致,确保答辩质量及规范性。线上视频答辩时,答辩会议的组织、投票、存档等需按《研究生线上视频学位论文答辩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3. 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严格把关、强调责任制、严禁走过场。学位点在学位论文答辩中聘请校外专家严格把关,强调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都要对论文实行终身负责制,使答辩通过的论文经得起社会和历史的检验。
(五)学位论文修改
1. 答辩通过的申请人,应依据答辩委员会给出的修改意见,在学位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修改,导师需及时跟踪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进度和成果,做严、做实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工作。论文修改完成后研究生需提交《暨南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意见的修改说明》,由导师、学科组组长或专业学位教指委主任委员审核后,连同学位论文正式终稿、答辩记录交本学位点存档。
(2)未进行论文修改和提交修改说明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分委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不列入学位审议名单或做出暂缓授予学位的决定。
本方案具体执行将根据疫情实际变化情况,按照学校具体通知随时调整,敬请密切留意后续通知。
暨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