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办理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12


更新时间:2013-12-11 15:21:59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补充通知》(附件2)要求,我校只接受2010级、2011级学生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修读了公共选修课“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学生申请办理《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此后,我校将不再承担本校非师范生“两学”课程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请各学院在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开始前提早告知相关学生。
特此通知。
 
 
   
    2013121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