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精品课程和特色专业项目验收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精品课程和特色专业项目验收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11-20 10:25:5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47号),自即日起启动“十一五”质量工程检查验收部分项目资料填报工作,包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和特色专业等。具体事项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10年之前(含2010年,下同)申报立项的暂未成功转型升级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2003年-2010年间申报立项的尚未结题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10年之前申报立项的特色专业项目(包括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等项目,详见附件1。
二、填报网址(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
三、填报截止日期
省级精品课程项目填报截止日期均为11月30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特色专业项目填报截止时间为12月13日;逾期不再接受填报
四、各项目账号分配
参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填报办法,由学校质量工程校级管理员负责创建各项目负责人的账号,各项目具体账号详见附件1。
五、项目填报要求
系统默认由项目负责人填报申报材料。项目填报采取基本信息填报和附件上传等两种方式。基本信息填报主要填写项目预期成果、主要成员(5人以内)等信息,其余资料,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书或申报书、检查验收登记表(附件2)、建设成果实证材料等以附件上传为主。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在对应名称处上传相关附件,并注意系统设定的附件数量和大小限制,请尽量精简材料所占空间,以免上传失败。系统默认接受word或pdf文件,不接受视频及压缩格式附件,如上传压缩格式及视频类附件,视为无效。
   2.实证材料主要是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可以是获奖证书、论文等,须统一扫描成word或pdf;“其它相关附件”可以根据检查验收需要由项目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传。
3.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如使用搜狗、360等浏览器,请注意根据需要切换浏览器模式(兼容模式/高速模式)。各项目负责人在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咨询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胡春林,QQ 408849426。
七、联系人
特色专业、教改项目、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联系人:颜海波、谷世乾;联系电话:85220033、85225282。
 
 
附件:
1.我校“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
 
 
教务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我校“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doc
文件类型: .doc c6cd88d967480f2a13261bb8550f30ac.doc (83.50 KB)
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c8648c6cb4b0311729ad3f774b957080.doc (5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