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5
各位老师:
接领导指示,请各位老师务必在9月20日前将《本科教学任务书》、《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交到各系、部汇总后转教科办存档。
相应文档格式见附件。
所有教学文档和考试文档格式均可以在教务处主页“下载服务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