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在校研究生、本科生缴交学费住宿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8

发布单位: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3-07-01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3~2014学年暨南大学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学费、住宿费(以下简称学宿费)缴费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为已缴清学宿费的学生开通网上注册权限,各教学单位据此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上网选课。欠费学生一律不予开通注册权限。
 
二、学生缴费账户和学宿费标准
在校研究生、本科生的学宿费标准及学生的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缴费账号(存折或银行卡后五位)将于2013年7月15日前在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和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
延期毕业留校修读和结业后返校重修学生的缴费标准(按所欠学分分段预收费,所欠学分在0-10学分内的,按10学分缴费;所欠学分在11-20学分内的,按20学分缴费;所欠学分在21-30学分内的,按30学分缴费;所欠学分超过30学分的先缴足一学年学费,毕业时按实际选修学分结算,多退少补)及缴费账户将于2013年8月15日前公布。
学生也可登录学校校园网网上自助缴费平台(http://fee.jnu.edu.cn/)查询学宿费标准及缴费账号(该平台可查询学生以往年度的学宿费缴费及欠费情况)。如需更改缴费账号,可在该平台自行登记修改。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及时登陆学校网站,查询缴费标准及核对、确认缴费账户等信息。
 
三、学生学宿费缴交办法
2013~2014学年学校不设现场收费,在校学生缴交学宿费统一采取以下缴费方式。
(一)银行统一代扣。学生将应缴学宿费存入与学校绑定的工行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内,学校委托银行扣收学宿费,为确保扣款成功,需多存入人民币50元金额。
研究生、修读第一学位的本科生应在2013年8月18日前将应缴学宿费存入与学校绑定的工行缴费存折或银行卡内,学校将于8月19日~30日期间委托银行对学生的账户扣收学宿费。开学后的每周二、周四也将委托银行扣款。因未按时存款或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失败的学生需及时存款,或选择其他方式缴费。
修读第二学位本科生请在2013年9月20日前将学费存入缴费账户,缴费成功后到第二学位所属学院领取收据。
(二)网上自助缴费。学生可登录学校校园网网上自助缴费平台自行缴费,缴费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首页上的《暨南大学网上自助缴费平台使用指南》,该平台缴费无需支付手续费,目前只支持工行相关业务,24小时开放,非常方便快捷。
(三)工行柜台缴费。学生可前往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内所辖各营业网点缴费。柜台缴费的交易代码:8101,暨南大学代码:8004。在工行柜台领取《代收款(费)凭证》,填写项目中收款单位名称填写“暨南大学”、收费编号填写学号、收费项目填写缴费年度,金额如实填写并签名后,将《代收款(费)凭证》交给工行工作人员并告知需缴交暨南大学学费,以现金、工行借记卡或存折转账的方式缴费。缴费成功后,请妥善保管银行打印的缴费凭证以备查询。柜台缴费以银行营业时间为准。
学生选择工行柜台缴费时,需提前查询以往年度有无欠费。有历年欠费的学生需按欠费学年度填写《代收款(费)凭证》,并缴清所欠学宿费。
(四)外币支票。境外学生如使用外币支票缴费,需加收人民币25元的信汇手续费。
 
四、各教学单位配合事项
(一)本学年度学校不设在校生现场收费,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学生按规定方式依时缴费。
(二)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学生上网核对缴费标准及缴费账户。
(三)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银行返还的缴费数据打印收费收据,请各教学单位于8月30日派人到行政办公楼207室领取收据,开学后请定期领取收据,并及时发给学生本人。
 
五、缓缴学宿费的审批
因经济困难需缓缴学宿费的学生应在2013年7月5日前办理缓缴学宿费审批手续,缓缴学宿费审批部门应在7月12日前将缓缴费学生名单报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内本科生缓缴学费申请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境外本科生缓缴学费申请由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审批,研究生缓缴学费申请由研究生院办公室审批。
学生应将缓缴金额以外的学宿费按时存入缴费账户内,待扣款成功后才予开通注册权限。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7月1日